别小看试用期员工管理,这些坑HR未必都知道

日期:2019-10-23 08:31:13 / 人气:11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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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王 : 公司试用期员工

张晓伟:某公司HR

行政部经理:某公司领导

大牛:律师朋友(擅长处理劳动法方向的问题

 

 问 题 一 

 员工入职多久内必须签劳工合同 ?

小王:

大牛,我1月1日报道,到现在已经入职一周多了,还没签订劳动合同,公司到底应该什么时间才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啊?

大牛:

劳动法规定,员工进入公司后,公司必须在入职一个月的时间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,超过一个月再签订劳动合同,公司需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。

小王:

原来是这样,那我再等等吧,不着急。

 

 问 题 二 

 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 ?

小王:

这一转眼半年都过去了,公司竟然忘记跟我签劳动合同,今天才想起来补签,我可以跟公司要求支付2月份到5月份的双倍工资吗?

大牛:

当然可以啊。公司应当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,这种事后补签行为不作数。

小王:

那假如公司通知我签订劳动合同,我一直拖着不签,一直拖到1月31日,我岂不是就可以白拿双倍工资了?

大牛:
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五条规定: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,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,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,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,但是应该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。

小王:好吧,我简直too young too simple。

 

 问 题 三 

 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包括3年吗 ?

行政部经理:

晓伟啊,小王的试用期,给他定6个月吧,你去和小王说一下。

张晓伟:

那要跟小王签订三年零一天的劳动合同才可以啊

大牛:

根据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:民法所称的“以上“、”以下“、“以内”、“届满”,包括本数。三年以上应当包括3年。如果真的跟小王签订了三年零一天的劳动合同,那合同到期后,如果公司不想与小王续签劳动合同,那公司就要支付小王三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。

张晓伟:合同多签一天,竟然给公司带来的这么大风险,我赶紧回去改一下合同!

 

 问 题 四 

 不满3年的劳动合同,试用期是几个月 ?

小王:

我2019年1月1日进公司,签订劳动合同,约定到期日为2021年12月31日;

我同事2019年1月4日进公司,签订劳动合同,也约定到期日为2021年12月31日。我们的试用期怎么都是6个月?

大牛:

你劳动合同日期满3年,可以约定6个月试用期。你同事不满3年,那只能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。你们HR如果想用足法律规定的最长试用期,需要谨慎约定劳动合同期限。如果你同事真的按照6个月试用期来履行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: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,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,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。也就是每月要支付双倍工资。

小王:这……你说我给该不该告诉我同事……

 

 问 题 五 

 公司二次约定试用期,合法吗?

小王:

我太倒霉了,我跟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,约定六个月的试用期,试用期从1月1日到6月30日。现在刚试用到第四个月,行政部经理觉得我不符合岗位要求,想终止试用期。

我跟行政部经理沟通,希望公司再给我一次机会,行政部经理答应了,决定继续试用,但我们又重新约定了试用期,决定从5月1日至10月31日,试用期遥遥无期啊……

大牛:

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。

再举个例子,假如你与公司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,并且约定了三个月试用期。两个月后,行政经理决定与你终止试用,你表示非常想留在公司,希望公司能再给你一次机会。公司决定继续试用,重新约定试用期,具体为4月1日到6月30日,但是公司的这种做法也是错误的。因为即使是在法定最长试用期(6个月)内,也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。

 

 问 题 六 

 底薪比最低工资标准还低,合法吗?

小王:

我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工资为底薪1500元,加销售提成,但底薪1500也太低了,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低,公司这种工资约定方式合法吗?

大牛:

一般来说这种约定方式是能够得到认可的。但前提是员工在试用期中(底薪+提成)超过最低工资标准。如果在试用期中月薪(底薪+提成)低于最低工资标准,公司要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薪酬。

小王:

看来我得努力签单赚提成了,要不然下月肯定得吃土。

 

 问 题 七 

 试用期不缴纳社保,合法吗?

小王:

公司说试用期间不给缴纳社保,等试用期通过后,公司会为我全额缴纳社保。

大牛:

你们公司这种做法是错误的,劳动关系一旦建立,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。如果公司没有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,员工可以依法要求补缴或支付赔偿金。

小王:

哼,我赶紧去找HR谈谈,想不给我交社保,没门。

看完这些试用期管理中员工小王和HR张晓伟遇到的种种“疑难杂症”,大家以后可得长点心、注意躲坑啦!


作者:admi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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